关于开展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发挥工会枢纽型组织作用,更好的满足全市职工群众的多样化服务需求,为广大职工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专业化的服务,现就2019年度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2019年度市总工会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分为五大类(预计45项)。其中:

  1.职工工作服务类。主要包括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职业安全健康与劳动保护、职工创新成果转化等小类12项。

  2.职业发展服务类。主要包括职业生涯规划与培训、劳动关系法律知识普及、就业技能培训与培养、就业指导与再就业协助、职业道德教育等小类9项。

  3.职工生活服务类。主要包括婚恋交友、婚姻与家庭关系、人文关怀和心理健康、职工志愿服务或公益服务、职业疾病预防与康复的宣传教育、困难职工及家庭的帮扶服务、农民工城市融入等小类13项。

  4.职工文化服务类。主要包括职工文化公益活动、职工文艺作品创作与推广服务、职工体育健身项目、职工文化教育与培训等小类7项。

  5.工会支持服务类。基层工会服务体系建设、工会工作专题调查研究等小类4项。

  社会组织可结合自身的行业特点和专业领域,将上述职工需求设计成具体的服务项目,并制订可操作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项目申报。

  二、申报资格

  1.在本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2年以上的社会组织。

  2.业务范围或工作领域与申报项目的专业类别或服务对象相一致。

  3.具备相应的专业人才以及开展服务项目的相关工作经历。

  4.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或因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暂停项目申报资格1年。

  5.由于社会组织的原因,前2年度参与市总工会购买服务已立项被取消或考评不合格的,暂停本年度合作资格。

  三、工作步骤

  1.发布公告。通过北京总工会网站(www.bjzgh.org)、发布2019年度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通知,接受社会组织申报材料和工作咨询。

  2.项目申报。社会组织在2019年4月4日至2019年4月19日期间进行项目申报。

  3.资质审核与立项评审。2019年4月下旬对申报的社会组织进行资质资格初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购买服务的立项评审。

  4.入围名单公示与审批。2019年4月底对入围社会组织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对没有异议的服务项目履行审批程序。

  5.核定实施方案及预算。2019年5月初前组织协调服务项目对接,细化实施方案、核定预算,审定项目资料。

  6.签订项目合同。2019年5月中旬北京职工服务中心与承接的社会组织签订《北京市总工会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合同》,支付项目首付款。

  四、资金额度

  1.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要按照“以事定费”的原则,在项目方案中提交项目所需的初步经费预算。

  2.市总工会将社会组织的经费预算交专业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合理合规等方面评估审核,结合评估审核结果与社会组织协商最终确定购买服务作需的资金额度。

  3.项目经费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资金预算,单个项目经费额度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五、注意事项

  1.同一社会组织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

  2.对2018年度获得市总工会“优秀”等级的项目品牌优先购买;对获得工会合作单位资格的社会组织在申报项目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购买。

  3.项目方案服务群体要指向明确、时间服务人数具体、操作务实可行;项目预算要实事求是、明确具体;鼓励申报单位多方筹集项目资金,扩大项目规模和影响。

  4.项目和经费预算的具体工作要求要严格按照法规和工会的相关制度执行。工会具体工作制度可登陆“北京工社网”在“政策法规”栏查看相关工作制度。

  5.社会组织填写项目申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到工会指定的邮箱内。邮箱:shgzb@bjzgh.org

  六、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83570039 83570326

  地址:北京职工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虎坊路13号)南群房 职业发展部

  附件:

1.北京市总工会2019年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汇总表.xlsx

2.北京市总工会购买服务项目申报表.docx

  北京市总工会社会联络部